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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如何看待直销和微商

发布时间:2021-08-04 来源:http://www.mingluba.com/ 发布者:会员发布
详细信息

现在***鼓励直销,给消费者让利,也扶持一些中小型企业。自200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政府在开放直销行业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2015-2020年中国直销行业经营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25家获批直销经营许可企业总规模估计超过70亿美元(460亿元人民币)。
对于传销,一直是严厉打击态度,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直销曾经是洪水猛兽让很多的不法之徒钻了空子,让很多的人血本无归,直销在国外是很普通的营销方式,也能够帮助企业快速发展,方法的优秀无可厚非,因为他能够快速传播,也能够帮助很多的人找到创业就业的路,所以到了今天合法的直销中国政府是会大力支持的,在中国现在拿牌的公司只有28家,但是现在在中国至少有5万家企业在采用这样的方式在发展经营!永康明现在才开始真正醒悟,企业要发展加盟商要发展都必须结合直销优秀的一面,我们永康明经过半年来的探索现在成功地创造了海陆空联合作战法,将帮助更多有先知先觉的人快速创造巨大财富!960元就可以自己当老板,是一个真正小本创业的好项目!特别适合大学生创业,没有本钱的人创业!永康明创新营销必将在全国迅速燃起燎原之势!

过去我们***是很反对直销,因为很多的歪公司利用这种方式在做非法的事情,由于管理不严让很多的人钻了空子,也让很多的人亏了钱,所以***才禁止,现在发展到了今天,***开始了重新审视和监管,只要是依靠产品为依托不做非法的事情,合法的直销***是会大力支持的,所以今天我们永康明感到我们快速发展的春天来了!我们创造的海陆空联合战法就是通过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这样的海军来发展,利用陆军指现在的加盟店通过客户转变成为公司营销员来快速建立自己的营销团队,空军作战是利用每个人的人际关系来开辟一个崭新的市场,达到利润增长的目的!

我们的***政策是:

对外资公司利用:允许生存,谨慎试点,严格管理,限制发展。

对民营企业扶持:助你上马,送你一程,做不好,拿下!

对新时代振兴国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绝对不是仅仅经济这么简单;中国稳定压倒一切!加入WTO,我们的底牌是资本市场不能放,文化意识不能放,这是根本,这是底线,如果要谈这两个问题,中国绝对不会加入WTO!对外开放不能任随别人来掠夺!外国人就是聪明,什么都没有依靠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就能够轻松把中国人的钱卷走,所以我们这个东方睡狮到了今天才真正醒悟,不能再让外国人把中国人的腰包掏空了,我们必须打造中国人自己的民族企业!

微商和直销在所指对象和销售方式上有所不同。

1、所指对象不同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商业。而直销是指厂家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2、销售方式不同

微商模式是微商=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而直销销售方式是以生产商文化的形式直销。以经销商文化的形式直销,是以消费来获得利润,此类直销。

(3)***如何看待直销和微商扩展阅读:

直销有单层次和多层次(MLM)

1、关于MLM(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ULTI-LEVEL MARKETING),在美国已经有五十年历史了。并且到现在已经是最为高级的宣传方式和营销方式。多层次直销公司,截止到2013年2月份,在中国拿牌的直销公司有33家。同时,直销公司的业绩在成倍数的增长。

2、MLM作为激励每一个人去宣传母公司的一种方式或者手段。MLM扩充了母公司直接把握客户的能力,而不再依赖于代理商及各级分销商。公司将有精力去研发产品,去做市场竞争而减少中间环节费用,尽可能的减少假货冲击市场的威胁。

因为很多人把直销的概念与传销的概念搞混了。

直销与传销主要从定义、行为特征、人员管理模式和退换货四方面辨别:

1、概念定义: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2、行为特征: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企业开展直销应当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但《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该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不是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依据。

3、人员管理: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应当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直销员证,并与其签订推销合同。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不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条件,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

传销活动中,参与者通常要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通过不断发展人员加入,拉人头,形成上下层及网络,并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缴纳的费用中提取报酬。

4、产品退换货:直销活动中,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传销活动中,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门费通常不予退还,参与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4)***如何看待直销和微商扩展阅读: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条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如何辨别直销与传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直销行业管理

《禁止传销条例》-中国普法网

很简单 因为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的大量直销难民 如果你多在网络上用心搜集资料 会发现来自直销的负面消息多数不是媒体的 而是一些前直销人的 也就是个人的案例居多 中国政府和媒体对于直销的态度一向是中立客观的 监管本身并没有错 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因直销而家破人亡的例子

直销这一商业模型本身是存在致命弊端的 请看我的一篇文章你就知道

从《富爸爸 商学院》看直销的致命弊端

引言

首先说明一下,本人是“富爸爸”系列的爱好者,通读者,玩过纸牌版和电子版的现金流游戏,和大家一样,我在看完《富爸爸商学院》一书之后,就兴致勃勃的开始研究直销,希望以此为创业契机,我参加过A公司等公司的会议,也接触过大大小小的直销、传销人。但是这一切都是从“富爸爸”开始的,最初之所以我能被邀约动,也完全是因为他们告诉我在玩纸牌版现金流游戏的缘故。但是我个人最终没有选择这家号称是最优秀的直销公司,也没有选择某个直销系统,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从我一个“富爸爸”读者的角度,发现了直销的很多弊病和问题。

直销的教育意义被忽视

首先,虽然《富爸爸》中提到过直销公司是商学院,但在罗伯特清崎眼里,直销系统更大的价值在于其教育意义,罗伯特清崎始终是把直销作为一个教育计划,而非创业机会来介绍给大家。罗伯特清崎本人没有在直销业赚过一分钱,在《商学院》一书始终在强调的是直销首先作为教育计划的价值,这一点被大多数人忽略了。许多直销人不过是拿富爸爸作为噱头,实际根本没有读过,却喜欢伪装成读者以吸引我们这些真正的读过的人,大谈所谓人人可以为之的事业机会。而在该书的开头,富爸爸就提到“直销并非适合所有人”。特别在现金流游戏当中,不论是纸牌版还是电子版,真正直销所占的比例是很少的,在现金流游戏当中,我们几乎看不到直销对于致富能有什么实际帮助,跳出老鼠赛跑主要还是依赖购买房地产。

直销的实际成本问题

在《富爸爸 商学院》和现金流游戏当中,直销的成本被设计得非常低的,只需要两百美元就可以办理加入。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知道加入一家类似A公司这样的直销公司,如果想要上聘位,不只是你办加入,还要囤货、进货,付出一笔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笔资金都是动辄数万,对于刚刚加入的新手来说,这可能是他之前一年收入的积蓄,在首付了之后可能你还要按时或不定期的有开支,购买你根本消费不起的产品,这笔支出是连续的。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隐形成本,你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可能远远不至于金钱上的投入,另外可能还面临人际崩溃、社交震荡的风险,这就造成了实际成本和理论成本的差异。

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当中加入一家直销公司,你所要冒的风险是很大的,远非《商学院》和现金流游戏中所设计的那么简单,为什么中外直销的成本差异那么大,为什么我们这里很多的人是砸锅卖铁去做直销,个中的原因,很可能和汇率、以及大多数直销公司都是外商有关系。而那些外资直销公司为什么要在中国维持如此高的售价?不是因为它们的成本降不下来,也并不是他们的产品真的就如此神乎其神的有效,而在于直销公司必须维持国际产品价格的一致,否则会发生串货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在收入不如美国人的情况下,要以美国人的价格购买同样甚至更贵的产品。

直销真的能带来财务自由吗?

众所周知的是,直销业是一个门槛较低的行业,许多人带着致富梦想来在这里,但大多数人都失败、黯淡离开,造就了许多所谓“直销难民”。从体制上看许多直销的设计初衷都是均富、公正的,可是为什么达到彼岸的仍然只是少数人呢。——这里面的关键就在于,直销到底能不能帮你实现财务自由?罗伯特清崎有一个著名的“管道的故事”经常被直销人引用,后来被经典的耶格直销教程《成功八步》引用到卷首,直销人经常以修管道来隐喻自己,把那些领薪水的雇员称之为挑水人。但是直销人修的真的是可靠的管道吗?

假设我今天在为A公司做直销,第一个月我带了两个朋友来到会场,经过大会、小会、会后会、会外会这些车轮战的轰炸之后,最后终于把这两个朋友给搞定了,成为了顾客,购买了产品,帮他们办理了加入。第二个月我又带了两个朋友,也是十八般武艺地搞定了他们,让他们购买产品,那么到了第三个月,我会有几个顾客?理论上的答案是至少四个,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剩下连两个都不到。这就好比是一只青蛙掉到了井里,井有十米深,青蛙一次能跳两米,但是无论青蛙跳十次还是一百次,它都不可能跳出水井,因为工作和努力没有得到真正的累计。——大多数直销人所编织出来的网络实际是一张空网,这张网络并不能带来可持续、稳定的被动收入,或者说修建的是一条不怎么流水的管道,如果河床上游都干涸了,管道修得再美好有什么用呢?

为什么直销不能带来罗伯特.清崎所说的那种持续的、被动收入呢?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持续的消费。因为在大多数直销公司,来参与加入的人主要是抱有经营动机,而不是顾客。大家都指望通过把倒买倒卖赚钱,没有人真正是因为喜欢消费而成为顾客,于是大家都在进货、囤货,实际消费产品的真正顾客远远少于声势浩大的直销团队。公司好看的业绩,只不过是将产品从仓库转移到直销员家中。于是紧接着产生的就是低价货,倾销和受伤害的直销难民。因为他们进了货,发现自己卖不出去,当他们要卖的时候,发现像淘宝、易趣这样的地方,满是低价品,这不但是因为低级经销商之间相互倾轧、抛售出逃,高级经销商的卖出价可能比你们这些新手的进货价还低,这也是许多公司的困扰。因为高级经销商掌握了太多市场,可以和公司讨价还价,由于价格级差,直销公司从制度上一开始就埋下了价格紊乱、不公正的种子,到后来”船大难掉头“了。

更多的问题,关键在于本末倒置

《富爸爸 商学院》中,把直销公司不但称之为商学院,也称之为“个人的特许经营”。但是对照一下特许经营,我们也能发现直销所存在的致命弊端。在特许经营当中,如果一家店在没有做好本店业务,没有实现盈利的情况下,不断通过开分店来赚钱,圈钱,这种情形是被称为典型的“特许经营欺诈”的。类似的公司不论在国际上还是中国国内,一旦被发现都会受到严惩。但是同样的情况在直销界随处可见,比比皆是,大家却显得习以为常。

缺乏“本店业务”是所有直销的通病,开分店固然重要,但如果只靠开分店圈钱,那么这家店注定是要倒闭的。直销的根本问题,就在于过度脱离了“消费”,脱离了真正的消费者,须知没有消费者的生意,最终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永续。因为没有消费者就没有收入,没有持续稳定的消费就没有持续稳定的收入。过度的“经营导向”也正是直销公司招致人们厌恶和反感的原因。因为许多直销公司制度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经营者,而不是首先为了消费者。但是一百个人当中,真正愿意来做直销的人可能不过五六个、能完好无损走到底而不受伤的更是凤毛麟角,但是如果是消费者,可能一百个人当中会有五十个以上愿意来消费。

从富爸爸的角度来看,除了“财务”问题,直销是否真的可以帮助你实现自由呢?即使你真的修成正果、一将功成万骨枯地成为了直销舞台上的明星,成功人士,你可能拥有了客观的月收入,但你未必可以实现自由,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现今许多直销公司的市场,实际并不是建立在产品或服务,这种理性的、人本的基础之上。太多直销公司想要通过洗脑、个人崇拜、鼓吹成功学的牛皮来建立自己的市场,却忘记依靠迷信和个人崇拜建立起来的东西,最终也会因为个人崇拜、迷信的垮台而丧失。

因为狂热带来的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且永无休止之日。当时我参加过A公司温都水城的培训,两天两夜“成功人士”们轮番上阵,每个人都搞得精疲力尽。当时我的心里就在纳闷,如果这些人真的有想象得那么成功,他们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日夜操劳,为什么他们还不能休息呢?直销人之间的竞争是一场恶战,从网络上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些依靠聚会行销做起来的市场,如果所有者没有坐守阵地,冷不防哪一天团队就要军心涣散、被人挖去一大块墙角,所以他们不可能真正放手,按富爸爸的说法,由于先天体制缺陷,实现不了从S象限到B象限的转变。

展望

直销的未来是什么?没有人可以预测,——但可以预见的是具有上述种种缺陷的事业并非像传说中的那样完美无缺,直销人既非天使,也非魔鬼,直销公司是伟大的发明,也有它自己的致命弊端。在未来,直销公司当然不会轻易崩盘倒闭,因为直销不是传销,毕竟奖金拨出是有控制的,特别是能够拿到牌照的公司,基本上有着可靠的积累。直销公司究竟值不值得人们去投入,这也是个小马过河的问题,别问母鸡,也别问长颈鹿,只有你自己亲自去尝试才知道。和其它别的任何一种系统一样,直销系统也有它的种种先天不足和缺陷,这些是我们这些因为富爸爸而好奇了解这一领域,甚至有志于尝试的人所必需了解和审慎的。纵观人类社会和市场发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市场在不断进化,同样直销从出现到现在也经历过种种升级和改进,正如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都需要不断升级,以弥补缺陷和漏洞一样,在不远的将来一定有更好的直销系统,来弥补现在的缺陷。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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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分成三点来看:

一、从合法性来看

直销是合法的。直销是一份正当的职业,它已经得到了***的支持,有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微商并不合法,微商不同于直销,微商只是一种经营模式,法律也并不禁止。如果微商的店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出售的产品也经过了质量的认证, 不存质量问题的话,微商也不属于犯法行为。

二、从产品来看

直销公司都拥有高品质产品,直销作为一份靠口碑发展的事业,在产品的质量上必须有严格的要求。但微商出售的产品是没有质量保证的,微商主要通过微信渠道来进行销售活动,即便是产品出现了问题消费者也很难进行维权。

三、从人员方面来看

直销是消费者转变为经营者,参与直销事业的人都是直销产品的使用者,因为自己切身体验感受到产品的优质性才愿意加入直销。其实直销最大的特点就是分享,分享自己所使用的产品,从而让自己从消费者转变为经营者。

微商的核心是发展代理,很多微商甚至自己根本不卖产品,全靠不断去发展下线,通过发展代理来赚钱。

如果是直销,请把你的产品放到太阳底下,让百姓评判你的东西。

如何判断:

直销和传销最直观的特点有三个:

1、入门需要购买产品,服务或者缴纳入门费。

2、人员加入按一定的层级或者次序排列。

3、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但是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是直销公司属于合法企业,经过商务部批准并颁发许可证。

所以直销属于合法,传销触犯刑法。

微商实际上是传统商业模式的一种升级变更。微商的经营途径与传统商业不同,前者是通过微信QQ等为经营途径。

传销,直销,微商三者的区别:

一、从法律层面来看:

1、直销合法,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及约束

《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及实施就是为了保障和约束直销企业、直销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赋予了大众监督、举报的权利,让合法直销企业能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健康有序的发展。

2、传销非法,法律禁止、各部门合力打击

《禁止传销条例》是和《直销管理条例》同时颁布的,一方面是为了整顿传销导致的混乱局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予合法直销更加有序的发展环境,让非法传销无处滋生和蔓延。

3、微商将纳入电商法,面临大规模整顿

我们天天可以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喜提豪车”“月入百万”的微商文案,但对于微商产品的评价却是褒贬不一,经销商囤货、产品功效虚假、制造假的交易额等。

由于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微商曾一度出现混乱发展的局面。

而从2019年1月起《电子商务法》将实施,也就说以后微商的经营行为就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约束和规范了。

二、从事业经营角度看:

1、做直销能获得个人成长及财富积累

对于想创业的人来说,从事直销既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不用付出高昂的经营成本。

只要做好日常消费,当一个忠实的消费者,就可以通过直销企业获得更多的折扣以及事业经营机会,脚踏实地的做,财富也能细水长流。

2、做传销只会损失钱财甚至毁灭家庭

相信很多人没有亲身经历过,也看到过很多传销害人害己的事例。

对于传销组织而言,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暴利是他们的目的,很多人就是初期尝到了一些蝇头小利,就不惜投入大量的资金,最后却落得倾家荡产的局面,严重者甚至因传销丧命。

3、做微商或成微殇,电商法或带来新局面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微商的发展速度之快超过了很多传统企业,但同时也经历过浮躁和狂想阶段,让不少人沉迷甚至走上了急功近利的道路。

而在明年,电商法的实施无疑会给微商带来新的局面,但这个新的开端,微商从业者们需要多久才能完全适应,现在还不得而知。

直销、微商、传销,一直以来被人们广泛对比分析。

但事实上,三者不仅有着本质的区别,从对社会的贡献、创业者的参与度以及消费者认可度来看,直销无疑都是大众创业、新消费模式下,人们更热衷的选择。

(8)***如何看待直销和微商扩展阅读: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传销直销和微商三者的区别:
1、加入门槛
传销:直接缴纳高额费用加入会员。
直销:“合法直销企业”应该以认购市场合理价格的产品使用之后,自主选择是否成为会员(消费者)或升级成为公司认可的直销员(销售员)。
微商:只要购买产品、囤货就可加入,无需专业资质认证。
2、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传销:非法传销公司所依托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离谱的产品,一套价值几十元的化妆品定价上千。
直销:***要求“合法直销企业”必须要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和研发基地,配备标准GMP生产车间,产品必须多元化且具有一定功效。
微商:绝大部分产品都是中小企业生产的,部分产品无正规保障。
3、产品有无流通市场
传销: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发展下线的样本或宣传品。
直销:***要求“合法的直销企业”必须要有实体店面,或大型商场和药店可见,在市场上有专业的直销员进行讲解产品专业知识和使用方法。
微商:微商品牌仅在朋友圈销售,容易招致亲友反感。
4、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传销:非法传销一旦销售无法退换货,或想方设法给退换货顾客制造障碍。
直销:但凡“合法正规的直销企业”必须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换货保障。
微商:绝大多数微商品牌无完善的退换货机制。
5.有无店铺经营
传销:非法传销无实体店铺销售,以民房为据点从事拉人头洗脑活动。
直销:“合法直销企业”在经营许可区域必须要有一定数量实体店铺和地面工作室来服务当地消费者。
微商:无证上岗,有微信就能经营,消费者维权难。
6、合法性
传销:非法谋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
直销:拿到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是合法的,而一旦采用多层级、跨区域销售,也是违法。
微商:***并没有对微信等社交平台上无店经营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不合法但也不违法。

直销跟微商的区别:
1、从合法性来看
直销是合法的。直销立法后,在我国就正式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对象了,也是受法律制约的行业。只有获得商务部颁发直销牌照的企业才是合法的,只有正规的公司才能从事直销事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经销商跟消费者都有保障。
微商并不合法
微商不同于直销,微商只是一种经营模式,假如微商的店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出售的产品也经历过质量认证,不存在任何的质量问题,它就不属于犯法。微商既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又不属于违法行为,这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职业。
2、从工作人员上来看
直销是从消费者转变为经营者。参与直销事业的人很多都是直销产品的使用者,因为自己切身体验感受到产品的优质性才愿意加入这份事业,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分享这些好产品。直销是从消费者变成经营者的过程,花同样需要花费的钱去赚取之前赚不到的钱。
微商的核心是发展代理。跟直销不同,微商最大的核心就是不断发展代理。很多微商甚至自己根本都不会卖产品,全靠发展下线,发展代理来获取收益。
3、从产品来看
直销公司都拥有高品质产品。产品是一家直销企业的基石,也是一张公司的名片,想让企业发展的越来越好,就必须做好产品这一关。只有提高产品的品质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才能让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微商的产品质量都是参差不齐的。由于我国对微商没有专门的法律条例规定,这也导致了微商厂家的优良参差不齐,产品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消费者维权也很难得到解决,一旦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很少有人愿意为消费者解决问题,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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